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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合同的法律性质和成立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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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及其法律性质
1)合同的定义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简而言之,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权利义务的协议。
2)合同的法律性质
(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合同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并且按意思表示的内容赋予法律效果。
(2)合同是两方以上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合同成立必须有两方以上的当事人,他们相互作出意思表示,并且取得一致。如果合同当事人的意思不一致,就不能形成合同。
(3)合同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设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是指当事人依法订立合同后,便在他们之间产生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变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是指当事人依法成立合同后,便使他们之间原有的民事权利义务发生变化,形成新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是指当事人依法成立合同后,便使他们之间既有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
(4)合同是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5)合同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民事法律行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除不可抗力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皆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合同的成立要件
合同属于法律行为中的双方法律行为。合同由两个意思表示,即要约和承诺组成。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部分构成,称为合同法律关系的三要素,如下图所示,也是合同的成立要件。
1)合同法律关系主体
合同法律关系主体简称合同主体,是指拥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合同既然属于双方法律行为,其当事人应有双方。各方的当事人可以是一人或多人,分属于对立的双方。
2)合同法律关系客体
合同法律关系客体是指合同法律关系主体(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所指的对象,客体是主体的目标所在,所以法律关系中的客体又叫标的,合同标的是指当事人通过法律行为所要完成的事项。
3)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
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合同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即债权)和承担的义务(即债务)。从民事法律关系方面讲,合同的内容是指合同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的约定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简称为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或债权债务关系。合同的内容也被称为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合同双方要有对立的两个意思表示,而且双方的意思表示要一致,即双方达成一个合意。所谓合意,即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在内容上的一致。法律对双方的意思表示分别称为要约与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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