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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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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数检验:将送检批的产品或物料全部加以检验而不遗漏的检验方法。 适用于以下情形:
①批量较小,检验简单且费用较低;
②产品必须是合格;
③产品中如有少量的不合格,可能导致该产品产生致命性影响。
2、抽样检验:从一批产品的所有个体中抽取部分个体进行检验,并根据样本的检验结果来判断整批产品是否合格的活动,是一种典型的统计推断工作。
①适用于以下情形:a. 对产品性能检验需进行破坏性试验;b. 批量太大,无法进行全数检验;c. 需较长的检验时间和较高的检验费用;d. 允许有一定程度的不良品存在。
②抽样检验中的有关术语:
  a.检验批:同样产品集中在一起作为抽验对象;一般来说,一个生产批即为一个检验批。可以将一个生产批分成若干检验批,但一个检验批不能包含多个生产批,也不能随意组合检验批。
  b.批量:批中所含单位数量;
  c.抽样数:从批中抽取的产品数量;
  d.不合格判定数(Re):Refuse的缩写即拒收;
  e.合格判定数(Ac):Accept的缩写即接收;
  f.合格质量水平(AQL):Acceptable Quality Level的缩写。通俗地讲即是可接收的不合格品率。
3、抽样方案的确定: 我厂采用的抽样方案是根据国家标准GB2828《逐批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来设计的。具体应用步骤如下:
  ①确定产品的质量判定标准:
  ②选择检查水平:一般检查水平分Ⅰ、Ⅱ、Ⅲ;特殊检查水平分S-1、S-2、S-3、S-4,一般情况下,采用一般水平Ⅱ。
  ③选择合格质量水平(AQL):AQL是选择抽样方案的主要依据,应由生产方和使用方共同商定。
  ④确定样本量字码,即抽样数。
  ⑤选择抽样方案类型:如一次正常抽样方案,加严抽样方案,还是多次抽样方案。
  ⑥查表确定合格判定数(AC)和不合格判定数(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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