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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如何解决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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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合同,无论写得多么详细,准备得多么充分,仍会很容易发生某种形式的纠纷和分歧。事实上,想要预见到买卖双方可能发生的每个分歧之处来达成谈判是不可能的。总的来说,合同的性质越复杂,涉及金额数目越大,越有可能在将来因解释合同中的术语和条件意见不同而发生纠纷。因此,采购主管必须要预见这些冲突发生的潜在因素,并在冲突发生时做好采取适当的解决办法的准备(见下表)。
可能解决合同纠纷分歧最简单的方法就是争议双方直截了当坦率地面对面的谈判,通常各方也要考虑与纠纷有关的其他因素,虽然这些因素不在纠纷之中,例如:如果买卖双方在合同的某些语句条款的解释和送达条件的认同上存在分歧,那么或许他们可能会在合同其他项目和条件如价格方面进行合作。
一、法律选择
解决合同纠纷的传统方法是基于合同法,它提供了一个合法权限,在这个合法权限内公平的法官能够听取当时案件的实际情况,做出有利于一方或双方的判决。由于解决纠纷的不确定性、费用和所需的较长时间,许多采购方和供应商喜欢避免诉讼过程,以其他方式处理纠纷。把纠纷带入法律系统被认为是最后一种途径,并非解决合同纠纷的最佳方法。
当法律选择使人精疲力尽时,双方可能会意识到法律选择是不合适的。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其他方面的额外帮助,双方是不可能在良好的诚信基础上达成关于此争论的可接受的解决方案。
二、仲裁
对纠纷服从一个或多个公平者的意见,即各方要遵从仲裁者的决定。起用外来的仲裁者或第三方来帮助解决合同纠纷是近来发展最快的解决纠纷各方冲突的方法。由于各方不能达成解决纠纷的谈判,情感因素可能会妨碍检查引起纠纷的真正根本的原因;惟一的解决方法就是仲裁。如果能正确地开始和处理,仲裁可被用于保护纠纷各方的利益,因为它的费用不高,用时较短,保护隐私,是一种对各方来说都很合理的方法。
当订立和谈判购买合同时,许多采购主管一般会在采购订单或其他合同文件的通用条款中包括仲裁条款,这样条款要说明纠纷各方如何选择一个合适的仲裁者和纠纷的仲裁形式。确保仲裁者的观点结合纠纷双方的意见是很重要的。要记住一点,就是对潜在纠纷提前进行充分安排能够在冲突发生时防止出现重大问题。当然说明仲裁地点和处理仲裁意见是一个好主意,特别是当纠纷涉及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公司和个人时。
采购主管如果希望他们在与供应商的交易过程中占有优势,就必须了解有关约束性仲裁的几点注意事项:
      1.采购方不能依据合同中仲裁的规定来行事,特别当供应商合同中不含有这样的仲裁规定时。
      2.如果供应商的合同中含有仲裁规定,而采购方的合同不含有,且采购方并不想以此为依据时,那么供应商不能以此为依据。
      3.只有双方的合同都有仲裁规定时,仲裁才能变成一致同意且有效力的解决方式。
三、其他解决冲突的形式
随着越来越多的买卖双方采用仲裁方式,许多不同形式的解决冲突的方法也已出现。
      1.调解。当人们考虑仲裁过程时,通常想到的是在冲突双方之间调解以促进和解、最终解决或折中调解。调解者的责任包括倾听双方提供的事实,以适当的文件和其他证据为裁决依据,给出判决以解决纠纷双方的合法权益。调解与仲裁不同之处在于仲裁强加给纠纷方,有强制力,而在调解过程中,纠纷方可对调解人的决定保留他们的权利。
      2.小法庭。实际上根本不是一个法庭。小法庭是一种举证,包括纠纷双方经理人信息交换的形式。执行者听取双方的举证,然后他们尝试通过与对方谈判解决纠纷。由于小法庭通常比谈判的其他形式更复杂,只有当纠纷很明显和非常复杂时,才会使用小法庭。这个方法的优点是它把潜在的法律冲突转化成商业决定,并促进双方今后的关系。
      3.防止纠纷。这是纠纷诉讼的最后一个变通的解决方法,其中的关键因素是合作的商业关系,如长期的合同双方、伙伴关系的战略同盟等,当合同方一开始就同意防止纠纷,那么一个在纠纷诉讼之前的谈判、调解、仲裁的计划表或协定会在协议中进行规定和具体描述。
四、选择合同纠纷解决的方法的考虑因素
当决定用哪种解决纠纷的方法时,要考虑几个因素:
      1.纠纷双方的关系如何。这是最先考虑的因素。当双方关系在发展并预计有很好的前景时,双方更愿意通过能保持良好关系的方法解决纠纷。方法选择的依据要根据买方偏好的结果方式进行。
      2.纠纷方的参与。纠纷方的参与对成功地通过谈判、调解、仲裁、小法庭和等方法解决纠纷是很重要的。只有各方积极参与,其结果才是更公平、更无伤害的。
      3.负责人所表现的感情程度。如果有生气和挫折等很强烈的情感,那么诉讼的整个费用、时间、资金、精力的花费和消耗都要比原先预计的高出很多。长期官司的苦涩经历会使更多潜在的诉讼人考虑费用低、时间长的解决纠纷的替代方法。
      4.速度。这是决定是否采取诉讼、调解或仲裁等方法的重要因素。在许多案例中,法庭宣判方法要比诉讼程序快。在法庭短时间内达成适当的解决办法中,时间压力会迫使纠纷各方更积极,更能相互理解。解决纠纷的时间与所需的费用有直接联系,一般解决方法越快,费用越低。
      5.信息。选择的方法还可能决定于达成解决办法所需的信息。各方越接近于到法庭解决纠纷,所需信息就越真实。由于公开化,纠纷方不喜欢法庭对证据的严格规定。纠纷所涉及的公司可能不愿意公开它们的劣迹或商业秘密。另外,在法庭上很难找到确实可信的专家或令人信服的证据。对纠纷各方而言,在此列出的所有解决冲突的方法与法律方法相比有更多的保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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