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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管理:出库作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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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催提
仓库对将要到期的仓储物,要做好催提工作。催提是直接向已知的提货人发出提货通知,可以用信件、传真、电话等方式。当不知道确切提货人时,可以向存货人催提。
到期催提应在到期日的前一段时间进行。合同有约定的,在约定期通知,合同没有约定的,仓库应选择合理的提前时间催提,以便收货人有足够的准备时间。另外,对于在仓储期间发生损害、变质的物品,保质期就要到期的物品,或者剩余的少量残货、地脚货,也应进行催提,以免堆积占用仓库仓容,同时也可减小或避免存货人的损失。
(二)审核出库凭证
仓库接到出库凭证(仓单)后,必须对出库凭证进行审核。
(三)备货
出库凭证审核无误后,要按出库凭证所列项目要求和数量进行出库准备,包括拣选、补货、配货、加工、包装及物品出库时应附有的质量证明书、装箱单、重量单、保险单等附件的准备。机电设备、仪器仪表等产品的说明书及合格证应随货同行。进口商品还要附海关证明、商品检验证书、原产地证、外汇核销单等。
备货时应本着“先进先出、推陈出新”的原则,易霉易坏的先出,接近失效期的先出。
(四)复核
为了保证出库物品不出差错,备货后应进行复核。复核时应遵循“单货相符”的原则。即出库物品的品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包装等信息应与出库凭证相一致。
(五)出库交接
出库物品经全面复核无误后,即可办理清点交接手续。如果是用户自提方式,即将物品和证件向提货人当面点清,办理交接手续。如果是代运方式,则应办理内部交接手续,即由物品保管人员向运输人员或包装部门的人员点清交接,由接收人签章,以划清责任。
(六)登账
清点交接后,保管员应在出库单上填写实发数、发货日期等内容,并签名。然后将出库单连同有关证件资料,及时交给货主,以便货主办理货款结算。
(七)销账存档
物品发运出去后,该物品的仓库保管业务即告结束,保管员应做好清理工作,及时注销账目、料卡,调整货位上的吊牌,以保持物品的账、卡、物一致,将已空出的货位标注在货位图上,以备后续物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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